
2015年10月15日,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主办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报告审定会在我校召开。
来自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青海省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吉林省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重庆市体育局、天津市体育局,以及首都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对我校于善旭教授执笔撰写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评估报告(2011—2014)》(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和王旭光教授执笔撰写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报告(1994—2014)》(以下简称《发展报告》)进行了审定。审定会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建设处处长杨光宇主持,群体司巡视员兼副司长范广升做审定会总结。
与会专家经过撰写者陈述、专家提问、专家讨论、评审组评审等环节,审定认为《评估报告》是配合《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发展报告》是在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实施20年之际,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和研究的一项重要成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和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并一致同意通过,建议由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和出版。
会议期间,我校党委书记王欢、副院长吉承恕会见了与会领导和专家。副院长张勇参加了审定会。下一阶段,我校承担报告撰写的课题组成员,将吸纳与会专家和领导的建议,为我国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体育人文社科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