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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智教授作《体育仲裁制度解读》专题学术讲座
2024-04-15 10:22   审核人:

3月8日,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智教授应邀为体育人文社会学和社会体育指导专业的同学做《体育仲裁制度解读》的讲座。

2022年6月新颁布的《体育法》第九章指出“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育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作为“体育仲裁规则”的执笔人李智教授从体育纠纷的解决机制、体育仲裁制度缺失导致的问题,以及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由来等几个角度向在座的全体师生详细解读了体育仲裁制度。我国的体育仲裁制度依托体育法,以体育仲裁委员会的组织规则和体育仲裁规则为抓手,弥补了多年以来国内体育仲裁制度的缺失,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仲裁制度,同时也向世界展示了体育仲裁制度的中国方案。

在此次讲座中李智教授介绍了国际主要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国际体育组织内部解纷机制和兴奋剂纠纷的独特解纷机制。国内的体育解纷机制主要包括内部解纷机制、其它仲裁机制以及法院诉讼。他指出体育仲裁制度缺失导致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问题、国内纠纷国际化问题和体育纠纷解决专业化等问题。李智教授向在座的各位师生介绍了国内体育仲裁制度的由来以及我国的体育仲裁规则体系,其中《体育法》规定了体育仲裁制度,《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规定仲裁机构设立与运行的框架,《体育仲裁规则》规定体育仲裁程序,《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章程》具体规定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职责。体育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由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体育社会组织代表、运动员代表、裁判员代表以及体育、法律专家组成,其组成人数应该是单数。同时也指出了体育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效力等。向在座的全体师生解读了《体育仲裁制度》的起草思路,即坚持中国特色——《体育法》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借鉴国内成熟仲裁实践经验;突出体育纠纷特点——尊重体育自治、体现专业性、满足时效性;衔接国际体育仲裁机制——尊重强制性规范(保留上诉)、参考国际体育仲裁实践(调解、CAS ADD)。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受案依据、仲裁程序、特别仲裁程序和附则。同时向大家介绍了《体育仲裁制度》独立、公正、高效、专业的特点以及提升仲裁效率、注重多元解纷、关注反兴奋剂纠纷的亮点。

李智教授为法学博士,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先后在华东政法学院、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学习和研究法律。兼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民革福建省委会副主委;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兼职教授;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委员,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与体育法配套“体育仲裁规则“执笔人。

李智教授以其深厚扎实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彩的报告深深吸引了在场的所有师生。讲座结束后,李智教授还与现场的师生进行了交流互动,详细解答了大家的疑问。现场师生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开拓了对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视野,为今后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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